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2011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监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已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为贯彻实施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
二、
把握机遇,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三、
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配套工作
四、
加强宣传,营造《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
密切协作,共同服务于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