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2011年) 二、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2011年) 二、 二、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总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凡不符合规定、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一律不得举办或承办。如无特殊需要,未经批准,原则上不搞固定年会或与外方轮流开会机制。对已经形成机制的国际会议,要由该国际会议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议的重要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及时调整或清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