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八、

八、 收取考试费的部门和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同时要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