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2003年) 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2003年) 五、 五、 企业出售 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