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商务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要求,从2009年起,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为落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