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2009年) 一、

一、 继续对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减免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07〕5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