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2013年) (二)

(二) 合理确定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研究生学费标准应综合考虑不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与本专科生学费标准及已收费研究生学费标准相衔接。原则上,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