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4年) 4. 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 第十五条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4年) 第十五条 4. 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附:1. 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 第十四条 目录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