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15年) 一、 药品注册费 (三)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15年) (三) 一、 药品注册费 (三) 补充申请注册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受理进口药品和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国产药品补充注册申请(变更已获准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的注册申请,下同),以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国产药品补充注册申请时,向申请人收取。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属于备案的药品补充申请事项时,不得收费。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