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15年) 十一、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15年) 十一、 十一、 收费单位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调整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多征、减免或缓征收费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2000)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