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4年) 一、

一、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1)

各省(区、市)要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