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年) 一、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年) 一、 一、 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1、 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 2、 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3、 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4、 收费票据工本费(中央本级) 5、 ATA单证册调整费 6、 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 7、 税务发票工本费(包括普通发票工本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 8、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 9、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签注费 10、 《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 附件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