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年) 二、 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年) 二、 二、 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 地方水电经营管理费(吉林省) 2、 水利工程水费管理费(吉林省) 3、 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黑龙江省) 4、 港口管理费(黑龙江省) 5、 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山西省) 6、 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广东省) 7、 房屋租赁管理费(广东省深圳市) 8、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