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 八、 夯实基础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二十三)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二十三) 八、 夯实基础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二十三)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专项工作要求和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并做好账务处理。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掌握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和国有资产产权的基本情况。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公开。 八、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