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2020年) 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2020年) 二、 二、 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一)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发债进度要求、财政支出使用需要、库款水平、债券市场等因素,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适度均衡发债节奏,既要保障项目建设需… (二)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财政部(国库司)报送下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包括发行时间、发行量、债券种类等。财政部将统筹政府债券发行节奏,对各地发… (三)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做好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的衔接。对预算拟安排新增债券资金的项目,或拟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的到期地方债,可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支付项目资金或还本资金…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