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2011年) 四、 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2011年) 四、 四、 大中型企业,应当选择与自身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相适应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优先考虑: (一) 由财政部和证监会推荐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 (二)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三) 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