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10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最近,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