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5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决定取消财政部5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 财政部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