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5年) (二)

(二) 落实技术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媒体的升级改造,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功能,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自动化水平,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以前完成主要技术改造工作,确保合同公开等新的信息公开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