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二十六、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二十六、 二十六、 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并将第二款中的“复核”修改为“复审复核”。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二十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