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2011年) 三、 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工作内容 (五)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2011年) (五) 三、 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工作内容 (五) 落实县级责任,统筹项目建设。试点示范镇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对推进绿色重点镇负总责,按照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类项目建设。要落实规划建设管理和项目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积极筹措资金,将更多的政策资源向绿色重点小城镇倾斜;切实抓好工作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绿色重点小城镇的建设。 (四)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