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2002年)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2002年)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