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第十四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第十四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一节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