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一、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 2. 一、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2. 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