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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年) 四、

四、 示范城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商务、科技和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沟通与协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逐级反映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