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2026年) 一、 政策内容 (五)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2026年) (五) 一、 政策内容 (五) 工作机制。财政部门与银行对接实行“总对总”模式。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财政部对接,其他经办银行与该行总部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接,缩短工作链条,高效开展贴息资金预拨、审核、结算、清算等各项工作。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