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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4年) 4.

4. 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4年修订)

(以上附件2-4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