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三、 具体工作措施 (一) 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一) 三、 具体工作措施 (一) 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函证集中化数字化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切实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建立函证中心或采用集中函证的模式,推行由统一的部门集中处理函证业务,加强函证的请求、接收、保存、统计、分析等过程控制。采用数字函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数字函证标准和格式,向银行发出标准化结构化的函证数据请求。会计师事务所的数字函证系统应当与其审计系统相衔接。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