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银保监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
二、
强化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管理
三、
切实提升回函服务质效
四、
推动回函集中处理和数字化
五、
加强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3号)同时废止。
请各银保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保监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财政部 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