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三十三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三十三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应当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财政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