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七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七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开具电子票据,应当确保电子票据及其元数据自形成起完整无缺、来源可靠,未被非法更改,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得影响财政电子票据内容的真实、完整。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