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 第十一条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检查中取得的材料用于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