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2001年) 第五章 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200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报送虚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件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今后是否安排该地区农业项目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