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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12号:核电站运营期(2007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目 次 1. 范围 2.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4. 识别关键风险的方法和标准 5. 防护措施失效评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则 6. 人为因素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则 7. 巨灾风险的评估 1、 范围 2、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单位 3.1.1 核风险保险事故下的危险单位的确定 3.1.2 常规风险保险事故下的危险单位的确定 3.2 其他重要术语和定义 3.2.1 核岛(Nuclear Island) 3.2.2 常规岛(Conventional Island) 3.2.3 核装置(Nuclear Installation) 3.2.4 核反应堆(Nuclear Reactor) 3.2.5 核事故(Nuclear Accident) 3.2.6 核风险(Nuclear Risk) 3.2.7 核损害(Nuclear Damage or Injury) (1) 生命丧失或人身伤害; (2) 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和在主管法院法律所确定的范围内下列每一分款: (3) 由第(1)或(2)分款中所述损失或损害引起的在此两分款中未包括的经济损失,条件是有资格对所述损失或损害提出索赔的人员遭受了此种损失; (4) 受损坏环境(轻微者除外)的恢复措施费,条件是实际采取或将要采取此类措施并且该损坏未被第(2)分款所包括; (5) 由于环境的明显损坏所引起的收入损失,而这种收入来自环境的任何可利用资源或享用该资源带来的经济利益,并且该损失未被第(2)分款所包括; (6) 为防止核事故进一步蔓延或加重而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以及由此类措施引起的进一步损失或损害; (7) 环境损坏所造成的损失以外的任何其他经济损失,只要此类损失为主管法院一般民事责任法所认可。 4、 识别关键风险的方法和标准 4.1 核电站的组成和分类 4.2 关键风险因素分析 4. 2.1非核风险 (1) 机器损坏 (2) 火灾 1 2 3 4 5 6 7 8 因此,加强核电站的火灾消防控制,是核电站安全运行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也是核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 (3) 其他 3.2.2 核风险 5、 防护措施失效评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则 6、 人为因素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则 6.1 核安全政策、文化及其在核电站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日常运营中体现和落实的情况。 6.2 核电站的消防程序、消防关键岗位人员资质及消防计划 6.3 核电站的维护程序、维护管理和资格管理 7、 巨灾风险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