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试行)(2003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监办:
为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促进财产保险公司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试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各监管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为每季测算,所用数据应从《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试行)》(该表中所列数据均为累计数)及我会颁布的其他季度统计表中获取。各保监办应…
二、
各保监办可以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指标的正常值范围,或以辖区内各公司当期各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价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各项指标测算结果的参考值。各保监办可以…
三、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如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保监会。
附件:1、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试行)
2、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测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