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险机构使用保险协议承保的,如协议内容对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或者保险费率予以修改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报送审批或者备案。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