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棚改专项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棚改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