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 5.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 (一) 5.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第四十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