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