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四章 详细评审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详细评审 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