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三章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