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二、 首次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 (四)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四) 二、 首次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 (四) 对个别特殊情况,需要在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幅度内高评一级警衔的,应当严格控制,并按批准权限单独报批。 (三)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