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1年) 第三十六条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文书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