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2023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专门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资产管理计划,是指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比例不低于其总资产80%的资产管理计划。
家庭金融总资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全部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和衍生品等。家庭金融净资产是指家庭金融总资产减去全体家庭成员的全部负债。
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者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票据)、流动受限的新股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股票、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资产。
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包括可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正常交易的股票、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期货及标准化期权合约和同业存单,7个工作日内到期或者可支取的逆回购、银行存款,7个工作日内能够确认收到的各类应收款项等。
单一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关联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专业投资者为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穿透认定该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是否符合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