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销售机构应当在募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销售过程中产生和保存的投资者信息及资料全面、准确、及时提供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持续销售的,销售机构应当在销售行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销售过程中产生和保存的投资者信息及资料全面、准确、及时提供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持续销售的,销售机构应当在销售行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销售过程中产生和保存的投资者信息及资料全面、准确、及时提供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