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18年) 第十七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应当制定和实施行业廉洁从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按照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