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下列信息:
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诚信记录;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其他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