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对有下列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市场主体,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进行专项公示:

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信息、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因证券期货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因拒不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

到期拒不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

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场反应强烈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情形。

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专项公示期为一年,自公示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