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与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与国家有关专业安全机构和标准化组织建立信息安全合作机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