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设置合理的网络结构,划分安全区域,各安全区域之间应当进行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